交通肇事赔偿无着落 申请人过激 法院村委联调解难题 双方释前嫌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7-28 19:59:21 阅读量:

申请人张利民和被申请人赵明驾驶的车辆相撞发生事故,造成赵明二级伤残,经法院判决张利民应赔偿赵明11万余元,但由于张利民家境困难,无法赔偿,赵明的家属将赵明抬到张利民家中及法院门前讨说法,户县法院领导高度重视此事,联系申请人及被申请人所在村委会联合调解,最后案件顺利执结,得到了当事人的交口称赞。

两车相撞发生事故 无力赔偿申请执行
2014年五月底,原告张利民(本文所有姓名均系化名)驾驶小轿车从西向东行驶时,适逢被告赵明驾驶三轮摩托车由南向北行驶并发生碰撞,造成赵明受伤,车辆受损。事后赵明经鉴定造成二级伤残。赵明遂起诉张利民及保险公司要求赔偿,户县法院经审理判决保险公司及张利民均承担责任,其中保险公司赔偿12万余元,张利民赔偿11万余元。
保险公司的赔偿顺利到位,但张利民家境确实困难,他曾经提出将所肇事车辆赔抵现金给原告,遭到原告拒绝,张利民遂将当年秋收的粮食全部变卖,将卖粮价款8000元给付原告,之后由于拿不出钱来,无法给付,赵明遂申请法院执行。
执行期间生风波 家属抬人堵门要求赔款
在给付8000元后,张利民再也拿不出钱来,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张利民家中除肇事车辆外无可执行的财产,而肇事车辆估价仅为两万元左右,和申请执行人的诉求相差较远。张利民虽赔偿态度积极,但由于之前出过几次事故,已经家里的钱赔的差不多了,且还欠有外债,现在仅能每年分期支付赔偿款。但由于赵明治病还需要钱,病急乱投医的家属在屡次要钱无着落的情况下,将赵明抬到了张利民的家中,导致张利民及其家人无法生活,张利民只好外出打工,他的家人在外租房居住。看到这样无法要到赔款,赵明的家属又将赵明抬到了法院门前,要求法院执行。
严肃批评联合调解 难案最终执结
法院领导高度重视此案,并联系了张利民和赵明所在村委会,并将张利民及赵明及其家属叫来五方进行联合调解。
调解开始前,执行法官对赵明的家属提出了严肃的批评,告诉其将赵明抬到法院的行为是不对的,如果再次发生将给予严肃处理,赵明的家属也意识到了行为的错误,诚恳的道歉。
调解时,根据张利民所在村委会工作人员介绍,张利民在村里为人热情,乐于助人,在村里口碑很好,这次赔偿款之所以没有及时赔偿确属家中没钱。听到这些话,赵明的家属一下子着急起来,也向在场的人员介绍了赵明由于治疗急需用钱的情况,双方都有困难,两家村委会及法院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最终,经过法院、张利民、赵明及其家属及两家村委会的协商下,最终达成协议:赵明家属放弃5000余元赔偿款,其余款项由张利民所在村委会通过找人垫款的方式先行给付,张利民对此款项分期偿还,法院对本案执行费予以免除,案件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撰稿:李季平
 
操作选项

字体放大 字体缩小

宽屏阅读

打印文本

分享
分享微博 分享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