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中院给全市法院裁判文书统一配装“漂亮外套”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7-27 09:12:51 阅读量:

日前,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自8月1日起,对全市两级法院裁判文书统一样式、统一规格和标准,对裁判文书加装“漂亮”的硬质封面,并结合两级法院实际情况逐步对裁判文书实行合议庭成员署名签名制。这是该院加快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全市法院裁判文书质量、树立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和法院形象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

新版裁判文书封面采用180克铜版纸覆膜,封面上部分印制国徽,下部分印制作出裁判文书的法院及文书名称,封2空白页,封3印制相关提示事项,告知当事人权利救济渠道、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尊重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事项,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有效提高当事人自觉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义务的法律意识,减少当事人盲目上诉、申诉、上访的可能性。封底左上角印有法院的条形码、法院网址、微博、微信号码,最大限度地展现了司法公开性。

该院明确,对外送达的加装硬质封面和签名署名的法院裁判文书包括:刑事判决书、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行政判决书、驳回申请再审、申诉民事裁定。其他内容较多的民事、行政裁定书,如驳回起诉、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财产查封冻结、先予执行、诉讼保全、中止执行、中结执行、驳回执行异议等裁定书也应当加装硬质封面。对外送达加装硬质封面的裁判文书的对象包括:当事人和代理人、有关单位。法院内部移送、存档的裁判文书可以不用加装硬质封面。 

该院要求全市法院要充分认识实行裁判文书加装硬质封面和合议庭成员签名署名制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全力将这项工作落实到位。今后所有裁判文书均由承办人起草、合议庭成员逐一审核签名后方能印发。同时,两级法院要积极做好这项改革的宣传报道,不断扩大实际运用效果,树立全市法院及法官规范、严肃、公正执法良好形象。(安康市委政法委整理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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