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中院多措并举破解执行难题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6-12 18:29:56
阅读量:
近年来,随着民间借贷纠纷的日益增多,案件执行难度不断增大,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探索破解执行难对策,研究制定了一系列工作举措,逐步健全完善了全市法院执行工作长效机制,极力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2015年截止5月份,榆林中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26件,其中标的额在500-1000万元之间的执行案件33件,标的额在1000-5000万元之间的案件36件,标的额在5000万元-1亿元之间的案件3件,标的额在1亿元以上案件2件。巨额执行标的案件大幅增长,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查问题突出显现,给执行工作带来前所未有的困难。对面此情形,榆林中院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通过灵活多样的工作举措,极力扭转执行工作的被动局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该院党组始终把执行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多次进行专题研究,共同出主意、想办法、找依据;要破解当前两级法院执行工作所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必须要打破旧框框,研究新思路,寻找新突破,应对新局面、新常态;在人员、经费、车辆等方面全力支持,为执行工作提供坚强保障。二是全面公开执行信息。充分利用信息化平台,建立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网络,实现对执行程序各个环节、节点的精细化设计、管理和监控,利用内外网系统将立案、承办法官和合议庭、执行裁判文书、采取的执行措施、执行款到账、财产分配、结案等信息录入,方便当事人查询,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三是穷尽执行措施。在执行中,用足、用活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执行措施,坚持每案“四查”,即查房产、查车辆、查股权和查银行存款,无论节假日或者白天晚上,只要发现财产线索,都能够及时行动,采取措施。2015年至今5月份,市中院执行局共查封房产104套,扣押车辆1辆,冻结股权价值45947.3亿元,将145名“老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拘留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被执行人2人,在榆林日报公布了两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督促其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四是注重工作创新。尤其是针对案件执结率和标的到位率低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研判,找原因,想对策,结合新的民诉法解释,在符合法律政策的前提下,创新出台了一些切实可行的机制和举措。如针对小产权房等不宜拍卖的担保财产,在执行程序中,根据当事人申请,法院对其进行评估后,交付申请人管理,达到实现其债权的诉求。中院执行局通过带案指导等方式,将这些措施贯彻落实到各基层法院,力争化解一批案件。五是注重执行和解。为了妥善处理执行案件,执行干警从找准焦点、情法并重、亲情感化等方面入手,认真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通过认真细致的反复调解,今年已和解执行案件22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六是定期开展专项活动。为了加大执行积案清理工作,决定在今年4至6月份开展“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重点清理涉民生执行积案、金融债权案件、一年以上未执结案件和上级交办督办等案件,用足用好执行强制措施,有效避免执行积案的形成。七是注重发挥“三统一”机制。根据需要采取交叉、指令、提级等执行措施,合理调度全市执行资源,将案件压力最大的神木县法院受理的部分执行案件指令到辖区其他受理执行案件较少的基层法院,有效缓减了神木县法院执行工作压力。也将本院受理的一批仲裁案件指定到基层执行,充分发挥了“三统一”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