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与小夫妻的对话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5-01 02:3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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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底一天下午,临潼法院立案大厅来了一对年轻小夫妻,都横眉冷眼的瞪着对方,男的怀里还抱着一个襁褓中的婴儿。“我要离婚!手续在哪儿办?”男方怒气冲冲的问道,立案庭法官打量了一下他们,问道:“孩子多大了?”“五个月!”男方依旧怒道,“哦,这样啊,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也就是说你现在还不能起诉。”“不离婚谁管孩子呀?我一天又要上班又得管娃!”男的嚷嚷道,“那好,我不能告,你告!你不是也要离婚吗?”男的回头对女方怒道,“他告不成,那我能告不?”女方一听不示弱的问,“你是可以起诉,只是孩子才五个月,如果你真的把婚离了,谁帮你照看孩子呀?”法官亲切的问道,“反正他平时也不太管!不如由你们法院判!判给谁谁管!”女方亦赌气道,“哦,关于子女抚养问题,法律也是有规定的‘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这是从婴儿的生长发育利益考虑的,母乳哺养,对婴儿的生长发育最为有利。夫妻离婚后,凡是正处于母乳喂养的子女,应依法由哺乳的母亲抚养。也就是说,如果真的判决你们双方离婚了,孩子由你抚养的可能性很大。你看,现在还有孩子的亲生父亲帮你抱着孩子、照顾孩子,若离了婚,就只剩下你自己一个人担起这个担子了!”女方听完后,低头不语,“还有你,这位男同志,有什么问题不能在家协商,非要闹到法院来?妻子十月怀胎为你生下孩子,你应该感激她、照顾她,怎么能因为一点儿小事就要离婚呢?你们忍心让孩子才出生就离开亲生父母的怀抱吗?”在法官的一连串批评劝解下,这对年轻的小夫妻最终都低下了头,“好了,回去吧!有什么困难共同克服一下,和双方家人商量商量,一起带孩子,回去好好过日子吧!”法官语重心长的劝解道……这对小夫妻半天都默默不语,过了一会儿,男的抬头轻声对妻子说道,“走吧!回家吧!”继而他们一块儿抱着孩子离开了法院。
(立案一庭 王 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