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不和上公堂 法官耐心说和续姻缘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4-28 10:44:33 阅读量:

       随着时代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因为双方婚前缺乏了解而闪婚,导致了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年龄在20-30岁间的居多。故法官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多调解,消除双方之间的误解,促使彼此给对方一个改正的机会,以维护家庭和睦、社会的和谐。

近日,我院审理了赵某诉朱某离婚纠纷一案,本案受理后,承办法官多次约见双方当事人,耐心说和,最终赵某撤回了对朱某的起诉,两人牵着手走出调解室。
原告赵某诉称,原被告不够了解,草率结婚。婚后,被告对原告不关心,对孩子不管不顾,游手好闲,没有正当职业。原被告夫妻感情彻底破裂。诉讼请求:1、要求与被告离婚;2、孩子朱某甲由原告抚养。被告朱某辩称,被告的缺点及不足愿意改正,和原告继续好好生活。夫妻感情没有破裂,不同意离婚。
法院认为,原被告婚后还能够共同生活。如果原被告能够多交流,相互沟通,相互理解,还有共同的希望,且原告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经法官们的耐心劝导,最终两人和好如初
法官寄语:夫妻白头偕老需要走好每一步,需要我们勇于承担责任,多一些理解,少一些责备;多一些宽容,少一些计较;多一些贴心,少一些冷落。只要用心去经营,婚姻才能由当初的执子之手走到最终的与子偕老。

                       长武法院 王彦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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