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调解又出新招,两地纠纷电话和解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4-13 12:02:36 阅读量:

 

本网讯(通讯员 李有根 熊际人在商南法院的不懈坚持下,一起离婚纠纷通过电话诉前调解这一新的简便快捷方式达成和解,挽救了一段看似不可能和好的婚姻,一个濒临破碎的家庭,这一便民、利民措施将司法为民延伸到了极致。
2015年3月30日上午,一位20多岁的年轻女性李某来到法庭,咨询与丈夫离婚有关事宜。法庭干警见其怒气冲冲,急忙招待其入座,倒上一杯热茶,向李某了解相关情况。在攀谈中初步了解到,李某系河南省邓州市人,其丈夫郑某系陕西省商南县人。双方在深圳打工期间相识并建立恋爱关系,2013年1月在商南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同年2月生育一女儿,目前由郑某父母在家照看。李某反映婚后丈夫郑某不务正业,嗜赌成性经多次劝阻无效并殴打李某,致使夫妻双方感情濒临破裂,故李某欲起诉离婚。郑某已于年初广东深圳打工,只知手机号码,但不知详细住址。了解到这些情况后,法官向其讲解了有立案、送达及婚姻法相关法律规定,建议先联系当地村委会进行调解。但李某心里仍不踏实,次日上午又前来法庭,庭长李有根向其进一步做了详细解答和说明李某终于理解了离婚相关法律规定,但表示想通过法院处理问题,以给丈夫一个警示。李庭长遂向其讲解了有关诉前调解的规定,李某听后当即递交了起诉状及相关材料复印件,请求法庭进行诉前调解,同时申明了其目前的难处,因暂时居住在娘家河南邓州,来回交通十分不便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在地,本着方便群众、最大限度减轻诉累这一原则,李庭长遂告知可通过电话联系处理有关事项,法庭会及时主动与双方取得联系,李某欣然接受。
随后李庭长及时通过电话与郑某和李某取得联系,分别作双方的思想工作经过多次电话联系坚持不懈努力调解,最终李某于4月8日法庭打来电话,称丈夫已与其取得了联系,待丈夫回家后再做决定,目前不再坚持起诉,同时对法庭通过电话方式诉前调解的便民措施表示十分感谢。至此,办案法官灵活运用诉前调解这一便民、利民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通过电话调解这一新的办案方式,快捷便利地化解了这起当事人因在异地、交通不便的婚姻家庭纠纷,不仅彰显了商南法院“践行群众路线、一心为民”的办案宗旨,切实便民利民的工作作风,而且进一步创新丰富了诉前调解机制,使当事人足不出户、通过电话就解决了纠纷,受到群众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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