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部法制报 时间:2015-03-03 11:03:31 阅读量:
按照以前的做法,即使被告放弃答辩期,审结一件案件最快也得两天。因为以前的做法是,法官必须将拟好的法律文书原稿打印成纸质材料,送主管院长当面审批,然后将院长审批的法律文书送打印室打印,再到法院办公室盖章。特别作为人民法庭,一般最快也要在案件审理的次日当事人才能领到法律文书。而信息化办公则改变了以往的法律文书签发及盖章模式,法官在法律文书制作好的几分钟内即可完成法律文书的签发、盖章,大幅度提高了工作效率,极大的方便了当事人诉讼,特别为外地当事人减轻了诉累,降低了经济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