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日报 时间:2014-02-18 17:30:57 阅读量:
加大反规避执行力度。对335名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了查封冻结、扣押、搜查、划拨、拍卖、变卖等措施。把36名失信被执行人列入最高人民法院“黑名单”,利用社会力量对失信行为进行信用惩戒,迫使其主动履行结案12件,确保了债权人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积极开展执行和解工作。以和解方式结案75件,占执结案件的13.5%。在执行董某某与延安瑞达建业有限责任公司工伤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时,执行法官通过反复向被执行人宣传法律规定,促使其主动将案款15万余元送到了法院,保障了申请人权益及时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