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抓管理提质效促公正

来源:人民法院报 时间:2013-12-03 09:57:51 阅读量:


    今年以来,陕西省法院系统认真贯彻第二十次全省法院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提升审判质效这个重中之重,出实招、抓落实,实现了收、结案同比上升、未结案同比下降、调撤率提升的良好局面。审判辅助和综合行政部门也都把为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提供保障服务作为中心,较好地完成了目标任务。法院机关的审判工作、队伍建设、纪律作风等方面都有了长足发展。

    省院:提升法官能力 推动公正司法

    “要以加强法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建设为重点,着力提升全省各级法院广大法官把握大局、执法办案、化解矛盾、做群众思想工作的能力”。这是陕西高院院长阎庆文到任后对全省法院提出公正司法的总体要求。

    按照省委政法委部署的“大学法、大培训、大练兵”活动要求,陕西高院大力开展教育培训,在全省法院部署实施“人才培养百千万”计划,在全省法院选拔100名司法能力较强的法官,力争在5年内培养成审判业务专家,选择培养1000名办案能手;同时,组织对全省法院1万名法官干警全部统一轮训一遍,全面提升全省法官干警的司法能力。

    今年对全省法院法官集中进行刑诉法、民诉法和新颁布司法解释的重点培训,采取集中培训、邀请法学专家专题讲座、庭审观摩等形式,推广基层法院法官巡回培训、网络教育等方式,把理论学习和岗位练兵结合起来,提高法律适用能力。广泛开展法官教法官,建立青年法官导师制度,通过资深法官的言传身教,把积累的审判经验、实践技能传授给年轻法官。

    5月13日8时许,陕西高院11楼会议室早已坐满了人,各部门负责人带着自己精心准备好的汇报材料,准备向院党组汇报。这种会议已形成制度,每个季度召开一次。这是闫庆文院长在汇报会上对各部门提出的要求。通过各部门汇报,党组清醒地看到省法院的审判质效进展还存在着不平衡,部门之间差距较大;一些较差的质效指标尚未得到改善,一些质效指标未能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一些指标明显比不上有些中院;比如结案均衡度、法定审执限内结案率等重要质效指标偏低;对存在问题的原因剖析查找不到位、不准确,质效考核的指标还不完善,科学性、合理性还需要加强等。高院院长闫庆文据此明确提出,提升审判质效,是确保公正司法的迫切需要,是实现全省各级法院“位次前移”目标的迫切需要,是解决目前存在公正司法问题的迫切需要,也是提升司法能力的需要。

    据此,省高院机关认真抓好案件评查,坚持“凡结必查”,重点做好发改、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的评查。深入开展“两评查”活动,积极开展“三百”评选推荐工作。加快进度做好久押不决案件的清理,依法公正妥善处理,从而保证司法统计的真实性,提高审判质效评估的科学性和公正性。省法院还组织开展统计专项检查,凡是弄虚作假的严肃追究责任。为上下衔接对口指导,各中级、基层法院要将司法统计工作归口审管办。

    省高院审委会加强对普遍性审判质量问题的研究,查找和分析影响审判质效的突出问题,及时制定规范性文件,采取措施不断改进。省高院要求,二审法院要建立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案件跟踪反馈机制,确保问题和错误及时得到纠正,绝不能“一发了之、一改了之、一驳了之”。要全面推行案件质量定期通报制度,二审法院对所办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上诉、抗诉案件进行分析研究,指出一审法院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对案件质量问题较为集中的法院,二审法院要采取“以会代培”、单兵教练、面对面指导等方式,帮助整改提高。审管办要组织对重点案件的评查,既要评查程序,也要评查实体,还要评查作风,形成分析报告,以评查促公正。

    绥德:加强审判管理 提高审判质效

    今年以来,陕西省绥德县人民法院按照省高院的要求坚持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提高审判质效的新方法、新途径,取得了显著成效。  

    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在上级法院《审判绩效综合考评办法(试行)》的基础上,绥德法院根据本院实际进一步细化出台《绩效考核办法》。为使绩效考核工作更具有可操作性,该院对每一项指标进行量化,法官业绩如何,从审判管理通报上就可看得一清二楚。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与奖惩挂钩,作为年终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同时为防止年终突击结案及结案不均衡,加大通报力度,每个月对办案法官和办案单位的结案数量、均衡结案率等指标进行统计评估,按得分多少排出名次,极大激发了法官的积极性,在绩效考核中增加适用简易程序的分值,鼓励法官多适用简易程序,提高审判效率。措施出台并迅速落实后,效果明显,结案数和均衡结案率较前均有大幅提升。

    严把法官业务技能关。成立了由审判委员会成员和业务骨干组成的评审组,对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裁判文书质量、案件质量进行评审。该院要求每名法官每月报送一篇裁判文书,评审组评审裁判文书时,主要对裁判文书内容是否完整、说理是否透彻、论证是否充分等方面进行评查,并写出具体评审意见,这一做法受到了上级法院的好评。针对该院个别法官不重细节,庭审不规范的现象,评审组在不打招呼的情况下随时观摩庭审,观摩中重点对法官语言表达能力、庭审驾驭能力、应急情况处理等能力进行考评,结果计入法官业绩档案,对存在问题的案件通报到案到人,并与法官责任制考核相挂钩。

    加强案件管理监督。成立了由纪检监察部门为主的审务督查领导小组,对各业务庭案件审理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发出监督通报,限期整改并回访;不定期检查或抽查各业务庭的庭审规范情况,对于法官不守时、不守信,不按传票上注明的时间开庭,随意更改开庭日期,随意变更开庭地点;开庭时接打电话、吸烟;庭审中粗暴制止、打断当事人发言;在办公室开庭、庭审中着装不规范,自审自记,坐姿不端正,语言不文明;工作不严谨细致,出现瑕疵纰漏等情况,每季通报一次,对涉案人员给予相应处理。

    今年截至目前,该院累计结案率90%,均衡结案率69.27%,简易程序适用率81%,案件调撤率88.91%,案件服判息诉率99%,案件平均审理天数36.5天,上诉发改率0.3%,工作成效受到当地党委、人大和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

    高陵:“三位一体”提质效

    今年以来,陕西省高陵县人民法院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从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审判质效考核入手,“三位一体”狠抓审判管理工作,与去年同期相比,呈现出一审陪审率、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均衡结案上升,一审上诉改判率、一审上诉发回重审率、立案变更率下降,生效案件无一改判、无一发回重审的良好态势。

    审判流程管理“精准化”。该院将案件审理的每一个环节都纳入审判流程进行同步管理,实现对立案、审判、执行、归档等各个流程节点的监控管理。依托信息化手段,利用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建立审限动态监控机制,由审管办对超审限、不均衡结案等进行预警、催办和督办。严格延长审限审批,加强对审限中止、扣除的监督管理,杜绝隐性超审限问题发生,确保均衡结案。实行案件繁简分流,积极运用小额速裁程序,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有效缩短办案周期,节约诉讼资源,减少当事人诉累和负担。

    案件质量评查“严格化”。该院采取全面评查、重点评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所有案件坚持“凡结必查”,案件卷宗初步整理装订后,由审管办根据《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进行全面评查,并评定出质量格次,评查合格的,方可交档案室归档。将上诉发回重审、改判案件作为评查重点,由审管办逐案分析制作评查报告,然后提交审委会讨论,深入剖析原因,解决在审判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同时,加强案件质量评查沟通反馈,审管办就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承办人交换意见,促其及时改整,对评查中发现的通病进行通报,提出建议,统一做法,防止再次出现类似的差错和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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