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法官跋涉4小时送去3万救助金

来源:陕西日报 时间:2013-08-22 09:51:21 阅读量:


   )唯一的儿子在西安打工,却意外被人捅死,身患残疾无法出门的麟游县农民闫锁岐深受打击。而持刀行凶者同样来自农村,家中同样一贫如洗,无力支付赔偿金。经过层层审核,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们8月13日驱车4个小时赶到闫锁岐家,为他送去了一次性司法救助金3万元。

    在宝鸡市麟游县城以北,有一个名叫御驾塬的小山村。该村水川组有一户人家,住在崎岖不平的山坡之上,邮寄不通、交通不便。户主名叫闫锁岐,是一位二级残疾的残疾人,患有大骨节病和听力障碍。

    3年前,闫锁岐的妻子在家中被女儿的男朋友杀害,凶手至今还未抓获,女儿因此受刺激远嫁他乡。两年前,16岁的儿子在西安一火锅店打工,因情感纠纷,被一同打工的另一名16岁少年王某乱刀捅死。妻儿相继遇害,接二连三的精神打击和经济负担,对这个贫困的农家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经过西安中院判决,16岁的王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13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闫锁岐经济损失9万元。但实际上,王某的家人只支付了3万元。

    王某也是一名农村少年,父亲沉浸赌博,欠下大笔赌债,常年在外躲债,根本找不见人。母亲是名农村妇女,还要负担正在上大学的女儿,家中一贫如洗,无能力赔偿。法院依法对其家庭名下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没有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

    2012年底,和闫锁岐相依为命的老母亲患病动手术,花了1.5万元,闫锁岐只有四处借外债。一边是该得的赔偿,对方无力支付,一边是为母亲治病借了不少钱,自己身体也不好,哪里有钱来还债,这难坏了闫锁岐。

    闫锁岐的舅舅、委托代理人成世英说,他听法官说有国家司法救助金,便依照程序提出申请。经过法官实地调查、层层审核,经过西安中院会议研究,同意给闫锁岐一次性司法救助3万元。考虑到闫锁岐腿脚不便,无法到西安领取救助金,法院决定将3万元送到他的家里去。

    成世英说:“都是靠地吃饭的农民,对方家里能挣几个钱?我们也能理解,他们拿出来3万给我们也很不容易了。”

    8月13日上午9时,记者跟随西安中院法官前往麟游县,驱车近200公里,经过高速公路、盘山公路、山间小道,4个小时的跋涉,终于抵达山脚下,此时已到了下午1时。车到了山脚下,已经无路可走,法官们提着米面油等慰问品徒步登山,找到了位于山坡上的闫锁岐家。

    闫锁岐的老母亲想起孙儿被害,再也抑制不住悲伤,失声痛哭。这是一个极度贫困的家庭,家里唯一的生活来源就是闫锁岐一人在几亩山坡地种的玉米。如今,只剩下43岁的闫锁岐与78岁的老母亲相依为命。因为当地水质问题,周围许多村民都患有大骨节病,他们母子也不例外。同组的村民经济条件稍好的都搬走了,只剩下他们母子两个人,还住在上世纪70年代盖的土坯房里。

    “跑这么远给我送钱,真是太感谢了。”闫锁岐从法官手中接过3万元救助金说,他打算先把为母亲看病欠下的债还了,尽力照顾好母亲,好好生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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