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3-08-05 17:34:13 阅读量:
本网讯 为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审判工作中的作用,确保案件质量和陪审效果,7月26日,汉滨法院组织召开“汉滨区人民陪审员培训会”,对汉滨区人大常委会刚刚任命的13名人民陪审员进行了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方面的培训。
培训会上,汉滨法院院长邬一波作了开班讲话,介绍了该院的基本情况,讲解了近年来汉滨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取得的成效,以及人民陪审员如何在审判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强调了人民陪审员对法律知识的宣讲和参与案件调解的重要作用。并要求人民陪审员一要发挥 “咨询员”的作用,人民陪审员来自各个领域,在涉及其他专业领域的案件中,提供专业技术服务;二要发挥 “调解员”的作用,人民陪审员了解社情民意,案件当事人在感情上,心理上较为认同,便于案件调解;三要发挥 “监督员”的作用,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活动,最直接地监督审判工作,使得法官在案件处理时更加审慎;四要发挥 “宣传员”的作用,人民陪审员通过参加审判活动,在具体案件的裁判过程中,通过他们的宣传、说明、解释,增进当事人与法官之间的信任,有利于搭建人民群众和法院之间相互沟通的桥梁。
随后,汉滨法院邹明辉副院长、政工室杨海斌主任、立案庭李青军副庭长分别就人民陪审员在参与陪审时的一些具体问题、人民陪审员职业道德、案件调解等内容予以了讲解。并结合人民陪审工作的实际,深入浅出地讲述了相关的法律理论及实践案例,使13人民陪审员对陪审工作有了更深的理解。
最后的讨论会上,新任命的13名人民陪审员纷纷表示通过这次培训获益良多,希望今后多一些类似的培训活动,同时表示一定牢记使命,充分履行人民赋予的权力,积极参与庭审,认真评议案件,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与法官一起,为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作出积极的努力。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 梁勇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