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日报 时间:2013-07-18 10:36:55 阅读量:
马腾、张彬安、车冰峰、刘元四被告人于2010年至2012年间,在担任陕西省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西安市分公司韩森路分公司揽投员期间,利用其代收大客户邮费、现结散户款、月饼销售款之便,截留公司公款,非法占为己有。
法院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刘元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被告人张彬安有期徒刑二年又六个月,宣告缓刑三年,被告人车冰峰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缓刑二年,被告人马腾有期徒刑一年又六个月,宣告缓刑二年。
宣判后,新城法院与西安邮政速递物流分公司现场开展“加强廉洁从业教育、确保国有资产安全”主题教育活动,杜绝和预防此类案件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