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中院专项整治公务车使用 严禁法院警车在外过夜
来源:陕西日报
时间:2013-01-16 14:2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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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日报】延安市中院专项整治公务车使用 严禁法院警车在外过夜
作者:贺浩 王晓亮 发布时间:2012-12-14 14:27:25
近日,记者获悉,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专题会议就加强公务车辆管理使用作出安排部署,着力解决公务用车管理和驾驶员队伍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延安市中院要求全体领导干部、法官干警和驾驶人员,严格执行“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院长为警车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使用人及驾驶员为直接责任人。同时,严禁公车私用、无照驾驶、酒后驾车、外借公务车辆、交通肇事后逃逸,严禁使用警车参与婚丧嫁娶活动和出入酒店、旅游景点、休闲娱乐场所,严禁警车在外过夜,严禁民用车辆使用警灯、警笛以及法官干警违规驾驶私车等行为。 延安市中院负责人称,要尽快摸清全市法院警用车辆信息,掌握每一辆警车的使用情况及驾驶人员。严格履行车辆使用审批手续,坚决杜绝违规使用警车现象发生。还要不间断对车辆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遵章守纪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和明察暗访。对于发现的车辆违纪违法行为,在全市法院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相关责任人员作出书面检查,情节严重的,交由公安交警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