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5-06-05 17:24:17 阅读量:
6月4日下午,宝鸡市金台区人大常委会对提请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试采用书面答题形式,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桑宝平、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李世杰到场巡考。
开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是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人事任免权的重要环节,考试成绩将作为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的重要依据,并向区人大常委会会议通报。通过任前法律考试,将进一步增强拟任命人员自身学习法律知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赵伟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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