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法治实践成就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5-09-03 09:28:39 阅读量:

2025 年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的 20 周年。20 年来在这一理念的科学指引下,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从顶层设计到全面部署,从最严格的制度到最严密的法治,生态环境保护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在此背景下,深入研究生态文明与环境资源保护的法治实践,对于推动绿色发展、健全法律保障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内涵与发展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刻揭示了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它突破了传统发展思维中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对立的观念,强调良好的生态环境本身就是宝贵的财富,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在理念发展历程中,从早期对生态优势的初步认识,到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再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形成,这一理念不断丰富和完善。它体现了我国对生态文明建设规律认识的逐步深化,为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法治实践成就

1. 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我国陆续出台和修订了一系列与生态环境相关的法律法规,如《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构建了较为完备的生态环境法律体系,为环境治理提供了全面的法律依据。这些法律法规对各类污染行为、生态破坏活动明确了严格的责任和处罚措施,加大了违法成本。

2. 执法力度持续加强:生态环境执法部门不断强化执法能力建设,通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跨区域联合执法等方式,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例如,在大气污染防治领域,针对工业污染源、机动车尾气排放等重点问题进行严格监管执法;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加强对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排放的管控,对违规排放企业依法责令整改、停产整顿甚至关闭。同时,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监测、在线监控等先进技术手段,提高执法的精准性和效率。

3. 司法保障日益强化:司法机关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环境资源案件的审判工作,建立专门的环境法庭或合议庭,提高环境司法的专业化水平。在一些典型案例中,司法机关依法对破坏生态环境的企业和个人作出严厉判决,不仅要求其承担经济赔偿责任,还对相关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此外,通过公益诉讼制度,社会组织和检察机关能够代表公众对损害生态环境的行为提起诉讼,维护公共环境利益。

三、当前法治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1. 法律制度的协调性有待提高:部分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之间存在规定不一致、衔接不顺畅的问题,导致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执法依据不统一的情况。例如,不同部门制定的涉及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法规,在管理职责、审批程序等方面存在交叉和冲突,影响了法律的有效实施。

2. 执法监管能力仍需提升:基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在人员配备、专业素质、执法装备等方面相对薄弱,难以满足日益繁重的执法任务需求。一些地区存在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理解不深、执法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影响了执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此外,跨区域生态环境问题的协同执法机制尚不完善,在处理流域性、区域性生态环境问题时,容易出现执法空白和推诿现象。

3. 公众参与机制不够健全:虽然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关注度不断提高,但在环境决策、执法监督等方面的参与渠道还不够畅通,参与程度有待加深。公众缺乏有效的途径获取环境信息,对一些重大环境项目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难以得到充分保障。同时,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激励机制不足,导致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

四、加强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探索路径

1. 优化法律制度体系:进一步梳理和整合现有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加强不同法律之间的协调与衔接,消除法律冲突和空白。制定统一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典或综合性法规,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管理体制、权利义务、法律责任等进行系统规范,提高法律制度的整体性和权威性。同时,根据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及时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使其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 提升执法监管效能:加大对生态环境执法队伍的建设投入,充实专业人才,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完善执法装备配置,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升执法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建立健全跨区域生态环境协同执法机制,加强区域间的信息共享、执法协作和联合行动,共同应对跨区域生态环境问题。此外,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和考核,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度,确保执法公正、规范、严格。

3. 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加强环境信息公开,拓宽信息发布渠道,及时、准确地向公众公开环境质量、环境监管、环境违法等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建立健全公众参与环境决策的程序和制度,在重大环境政策制定、环境项目审批等过程中,充分征求公众意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建议。完善公众举报和监督机制,对公众举报的环境违法行为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提高公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发挥其在环境宣传教育、环境公益诉讼、环境志愿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五、结论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引领下的生态文明建设,离不开法治的保障和推动。在过去的 20 年里,我国在生态文明、环境资源保护的法治实践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也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通过优化法律制度体系、提升执法监管效能、完善公众参与机制等探索路径,不断加强生态文明法治建设,能够进一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让美丽中国的画卷在法治的守护下更加绚丽多彩 。在未来的发展中,持续深化法治实践与探索,将是生态文明建设不断迈向新高度的关键所在。


供稿:商洛商州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李杨

编辑:赵佳欣

责编:志寿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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