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1-13 17:44:58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近日,汉中南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偶明红,党组成员刘汉军,大河坎法庭法官助理易虹秀应邀参加南郑区物业工作会议,并进行物业法律法规培训。
会上,党组成员刘汉军介绍了最高法院关于物业合同法律适用和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培训情况。副院长偶明红肯定了物业服务企业在服务业主以及物业调委会在化解纠纷方面取得的成绩,并结合具体数据和案例,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情况、产生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原因、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纠纷的建议等进行了阐述。
法官助理易虹秀结合物业纠纷法律法规,围绕物业服务合同中的存在问题、物业服务企业履职中的注意事项、涉物业纠纷的诉讼证据等方面,进行PPT演示和生动讲解。首先,结合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法律文书,引导物业服务企业规范合同内容、注重服务细节,强调物业服务中“信息公开”及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规定的重要性。然后,结合高空抛物、房屋漏水、车辆刮蹭等常见纠纷,深入浅出地提醒物业服务企业,切实履行法律义务,避免承担法律责任。建议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做事、细致留痕”“物业做事不能低调、得让业主看到”,对业主反映的问题“该干的快干,不该干的快转”。参会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干货满满,案例生动、实用性强,让人意犹未尽。
“小物业”关乎“大民生”。南郑法院将持续探索物业纠纷解纷举措,选择典型案件,集中开庭、巡回审判,进行示范判决,通过靶向发力切实落实物业纠纷的源头化解。
作者:易虹秀
编辑:赵佳欣
责编:翟力强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