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3 18:03:04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执行悬赏公告
碑林区人民法院
(2022)陕0103执悬10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婷和被执行人孙亮、王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本院(2020)陕0103民初6207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该判决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孙亮,男,汉族,1980年9月12日出生,住西安市灞桥区灞桥街184号,(身份证号610111198009122050)。
被执行人:王娟,女,汉族,1983年1月16日出生,住西安市灞桥区灞桥街184号,(身份证号610102198301160621)。
执行案号:(2021)陕0103执191号
执行依据:(2020)陕0103民初6207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标的:575494.5元及相应利息。
悬赏金额:凡首先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孙亮、王娟可供执行财产信息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对之后同一财产提出举报财产的举报人不予奖励。
悬赏金领取方式:对于符合上述支付条件的举报人,本院在举报财产依法处分完毕后三十日内,从执行到位款项中优先扣取悬赏金支付给举报人。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信息按时间顺序进行登记,一经核实,将通知举报人到院登记有关信息,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执行法院: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举报电话:88813002、84500811
联 系 人:杨晓军、韩茜茜
特此公告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26日
来源:西安碑林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