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碑林法院:打击拒执,时不我待

时间:2023-02-23 12:05:06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韩茜茜


 

2023年2月21日上午,申请执行人范某为西安碑林法院执行局打击拒执犯罪调查组送来“不辱使命,勇于担当”的鲜红锦旗,感谢碑林法院强大的执行力度和执行干警的辛苦付出,用“真金白银”兑现了胜诉权益!

【案情回顾】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范某与被执行人邓某合同纠纷一案中,通过多方走访调取被执行人邓某离婚登记、房产信息、流水账目等证据,发现被执行人邓某在一审判决做出后立即将名下唯一房产出售并与其妻子办理了离婚手续,110余万售房款均由其妻子代为领取,但在登记的离婚财产分配表中却未提及关于这110余万的处置问题。不仅如此,被执行人邓某在售房期间提起上诉企图拖延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更通过改姓名等方式妄图给法院执行制造困难,最终经打击拒执犯罪调查组反复核查,认为邓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2022年07月22日上午,执行干警强制拘传被执行人邓某到庭,向其现场宣读并送达《罚款决定书》、《拒执风险告知书》。

【案件追踪】

 

慑于法律强大的威慑力,被执行人邓某充分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和刑事惩处的严肃性,一改往日“置之不理”的态度,积极与执行干警联系、承诺会尽快筹措资金返还申请执行人,希望得到申请执行人的谅解。在法院的持续跟进和督促下,截止2023年2月21日,被执行人邓某先后返还申请执行人该案件标的额全部本金16.6万余元,缴纳罚款1万元,得到范某的谅解。图为邓某在法庭当场宣读《具结悔过书》,为其不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逃避执行的行为进行忏悔。

法官提醒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碑林法院始终对拒执行为“零容忍 严打击”,在此,警告所有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不要抱有幻想,要主动、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任何藐视法律尊严、践踏法律权威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韩茜茜)


编辑:樊婧

责编:马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