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5-09-03 09:30:06 阅读量:
“没想到法官周末加班帮我们解决问题,不用开庭就能把事情了结了,太感谢了!”8月30日,在安康汉滨法院瀛湖法庭调解室内,当事人李某握着调解员的手连声道谢。当天,瀛湖法庭利用周末时间,通过先行调解机制,成功化解一起因驾驶车辆会车引发的健康权纠纷。
2025年6月,李某驾驶车辆行驶至瀛湖镇街道一处狭窄路段时,与对面驶来的赵某车辆相遇。因道路拥堵,空间有限,双方均未主动避让,李某下车查看时与赵某发生口角之争。情绪激动的赵某随后下车,对李某实施拳打、脚踹等殴打行为,导致李某身体多处受伤。李某随后被送往医院治疗,诊断为:上肢、胸部、腹部等多处损伤,花费医疗费7000余元。
事发后,李某第一时间报警。派出所接到报案后,经调查,对张某作出拘留7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对于李某的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双方未能协商一致。李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赔偿各项损失22000余元。
案件受理后,办案法官仔细查阅卷宗材料,了解到此次纠纷系双方一时冲动引发,且争议标的额不大,具备调解基础,遂决定启动先行调解程序,并考虑到双方工作日均需上班,将调解时间安排在周六。
调解当天,调解员采用“背靠背”沟通方式,分别与李某、张某进行耐心交流。面对李某,调解员倾听其受伤后的困扰与诉求,向其解释赔偿金额的计算依据和法律规定;对于赵某,调解员则从法律后果、邻里关系等角度出发,引导其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过错。经过数小时的沟通疏导,赵某最终认识到自己冲动行为给李某造成的伤害,自愿承担赔偿责任;李某也考虑到赵某已受到行政处罚且有悔改意愿,同意适当降低赔偿数额。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达成赔偿协议,赵某当场履行了赔偿款。于是就有了开头的一幕。
今年以来,汉滨法院通过组建专业调解团队、引进特邀调解员、优化调解流程等多项举措,将先行调解贯穿于案件办理的始终,针对小标的纠纷、邻里纠纷、家事纠纷等适宜调解的案件,引导当事人优先通过调解方式解决争议,以柔性司法力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切实提升了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作者:毛 芋
编辑:许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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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