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鄠邑法院 | 当庭兑现!魏法官巧解“薪”结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5-07-25 09:22:36 阅读量:

近日,西安鄠邑法院成功调解了两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不仅解决了原告的“薪”愁,也帮助被告走出了无法一次性还款的困境。

案情回顾

2024年12月,迎春药房先后雇佣张明和张月为店员,从事销售工作。入职时,双方并未明确约定业绩考核标准,药房初期尚能按时发放工资。然而,2025年2月起,药房经营陷入困境,开始拖欠员工薪资。多次讨薪无果后,张明和张月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经调解,迎春药房法定代表人刘凯向二人出具《工资欠条》,承诺了付款期限。期限届满后,刘凯仍未履行付款义务,二人便将刘凯起诉到法院,要求刘凯支付二人劳务费共计1万余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魏阿英第一时间与双方取得联系,深入了解案情。经过沟通发现。被告刘凯并非恶意拖欠工资,而是门店经营困难导致暂时无力支付。

了解到实际情况后,承办法官决定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力求兼顾双方利益,妥善化解矛盾,让劳动者能顺利拿到应得的报酬。

调解过程中,张明情绪激动地表示“我家孩子马上要上初中,正是急用钱的时候,必须马上还钱!”

另一边,药房负责人刘凯无奈地说:“不是不付,实在是现在门店账户上真的没钱了,现在租约到期,店也开不下去了。”原告要立刻拿钱,被告求宽限时间,双方争执不下,现场气氛一度紧张。

眼看双方当事人就要“撕破脸”,魏阿英迅速化身“和事佬”,耐心安抚双方情绪,采用背靠背的调解方式,推动矛盾有效解决。一方面,魏阿英向药房负责人刘凯详细阐释了拖欠工资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告知其劳动者对于工资的急切需求以及法律对于欠薪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另一方面,与张明、张月沟通,说明被告面临的实际困境。

经过多次沟通,张明、张月理解刘凯难处,同意分期还款的方案。最终,双方达成在一个半月内分四期支付的调解协议。

 


 

“本来以为要打场‘持久战’,没想到法院这么快就帮我们就解决了难题,这样的结果我们很满意!”张明、张月当庭收到首笔款项后当即撤回起诉。(文中当事人及门店名字均系化名)


作者:雷 虹

编辑:许沥心

责编:郑黎波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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