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5-07-17 20:06:28 阅读量:
为切实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全力提升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违法行为,平利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积极开展全县暑期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严查严管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现将近期查处的典型违法案例进行曝光,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饮酒后驾驶案例
2025年6月18日,平利县长安镇驾驶员李某某驾驶轻型货车行驶至平利县城关镇北新街西路口处被交通管理大队民警依法检查,李某某现场拒不配合民警执法,拒绝呼气酒精检测,同车人员李某英阻碍民警执法。经多次劝说、警告无效后,平利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城关派出所民警分别对二人实施强制传唤,经司法鉴定,驾驶员李某某血液酒精浓度为78mg/100ml。
驾驶员李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平利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依法暂扣其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给予一千元罚款处罚。
李某英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平利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其作出二百元罚款处罚。
警方提示
酒后驾驶机动车,不仅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妨害交通管理秩序,更危及自身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驾驶员珍爱生命,拒绝酒驾,携手共创良好道路交通环境!(通讯员:苏婷)
编辑| 李娟
责编| 志寿
主编| 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