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5-04-24 17:53:12 阅读量:
近日,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法院“执行110”接到群众关于2名被执行人行踪线索的举报,遂立即派出执行小分队,依法传唤2名被执行人到案。
欠钱不还玩“躲猫猫”
秦某与董某是朋友关系,董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秦某借款3万元,约定借期1个月。之后,但到期后借款经秦某反复催收未果,其遂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对方还款。双方在一审当庭和解,董某承诺分期付款,该案调解书生效后,董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秦某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面对人民法院的依法传唤,董某继续采取拒绝履行、拒不接听电话等方式与执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意图逃避应履行的义务。
4月10日,面对执行法官的调查询问和劝诫,董某仍是拒不配合并声称自己没有履行能力,坚持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执行法官核实董某微信流水,董某目前的财产和收入情况是能履行支付义务的,但其油盐不进,一副摆烂姿态,鉴于此恶劣行为,耀州区法院依法对董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买卖不诚信还拒执
另一案中的被执行人宋某,找郭某借款2万元,到期后拒绝还款,郭某无奈只好一纸诉状将其诉至耀州区法院,要求宋某归还借款。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但至今宋某仍未履行支付义务,该郭遂向法院申请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向被执行人宋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积极到庭报告财产,被执行人宋某始终未履行。
4月11日,接到群众提供线索,称宋某在老家出现,执行局立即派出“执行110”小分队赶赴现场,将宋某拘传到案。
到案后,宋某仍以没有经济能力为由,强硬表态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拒不申报财产,负隅顽抗,结合宋某的拒执行为,耀州区法院依法对宋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耀州区法院始终坚持能动履职,积极探索完善“执行110”工作机制,依法加大对拒执行为的司法惩戒力度,全力将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兑现为口袋中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
作者:张梦莹 田蒙
编辑:赵佳欣
责编:李娟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