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5-04-22 09:58:26 阅读量:
“第一笔钱已经拿到了,感谢法院!”4月16日,当事人小陈将一面写有“高效调解暖人心,人民法院为人民”的锦旗送到法院,以表对西安灞桥法院的认可和诚挚谢意。
案情介绍
小陈与小潘系发小朋友关系,2023年,小潘因做生意急需资金周转,遂向小陈借款10万元,小陈出于信任将钱借给了小潘,小潘向小陈出具借条一张。借款期限到后,小陈多次催要,都被小潘以种种理由推脱,无奈之下,小陈将小潘诉至法院。
“最后一劝”
灞桥法院收到该案后,认为该案具备调解基础,适用庭前“最后一劝”,遂将该案委托至特邀调解员强必升开展先行调解。
案件进入先行调解程序后,调解员立即对欠条等证据进行仔细核查,考虑到该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中,调解员从双方当事人的友情出发,向小陈解释当前小潘的困境,向小潘释明拖欠借款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引导双方互谅互让,经过调解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小潘表示愿意积极偿还欠款,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小潘每月向小陈还款4500元,直至还清为止。
至此,这场因借款引发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老朋友”也握手言和。目前,小陈已经收到了对方支付的第一笔欠款。
下一步,灞桥法院继续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不断运用拓展“四化四工程四个最”工作思路,抓实“四个最”小切口创新,用“最后一劝”劝出司法温度与力度,促推“案结事了人和”。
编辑:赵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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