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法院 | 倾力化解赡养纠纷,依法保障“老有所养”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5-01-17 14:11:16 阅读量:

 

原告王某生育九个子女,均已成年,其中一人死亡,其他八人中最小的也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平时王某同其中一名子女一起生活。由于原告王某已经95岁高龄,伴随着各种疾病的发生,照料费用也随之增加,但王某的子女们却不愿负担更多的赡养费。无奈之下,王某将其八名子女诉至蓝田县人民法院,要求每人每月向其给付赡养费1000元,并要求其中两位子女支付往年的赡养费20000元。

法院受理该案后,高度重视。承办法官首先向王某深入了解情况,耐心倾听诉求。同时,向王某的八名子女进一步了解情况。在充分掌握案情后,为保障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承办法官根据各被告经济能力及赡养义务履行情况并综合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及时作出公正判决,判决各子女向王某支付不同的赡养费,履行赡养义务。接到判决后,各子女均表示愿意支付赡养费,多关心照顾老人。

1月14日下午,老人子女为表达感谢之情,将一面写有“一心为民、高效廉洁”的锦旗送到蓝田法院蓝关法庭。这面锦旗不仅是王某对法院工作的认可,更是司法维护老年人权益、守护社会公序良俗的生动体现。

蓝田法院将厚植司法为民情怀,继续以“如我在诉”理念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涉及邻里纠纷、婚姻家庭、赡养纠纷等案件,充分释放司法温度,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让司法温暖可触可感、直抵民心。

 


编辑| 李娟

审核| 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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