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陕西省金融纠纷诉源治理,助力谱写陕西高质量新篇章,今年3月,陕西高院在全国法院率先启动金融不良债权预查核销证明制度试点工作。
碑林法院作为全省4家试点的基层法院之一,认真落实省、市法院部署要求,高度重视、抓早动快,院党组专题研究部署,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派出团队外出学习考察先进经验,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办法》(试行),召开工作推进会促进辖区金融机构统一认识、积极参加,成立实体化运行的金融纠纷诉源治理调解工作站夯实基础,同时首创将适用金融不良债权核销预查证明的案件细化为诉讼案件、执行案件两大类,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截至目前,已发出《金融不良债权核销预查证明》1065件,其中涉诉讼330件、涉执行735件,在金融业界取得良好反响,实现了金融执行案件实结数上升和诉讼案件收案数下降、执行终本率下降“一升两降”的质效目标。
金融不良债权核销预查证明
围绕全面了解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破难题、化堵点、促发展,6月5日省高院副院长焦玉珍、副院长赵合理带领高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西安中院有关负责同志,在碑林法院召开深化金融纠纷诉源治理调研座谈会,共商促进试点工作深化转化的管用举措。
在听取碑林法院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有关建议后,焦玉珍、赵合理副院长对碑林法院试点成效给予充分肯定,表示下一步将以碑林法院的做法为样板在全省进行复制推广,并就全方位做好试点总结提升工作提出明确要求。针对碑林法院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与会人员畅谈交流、交换意见,明确了一揽子解决措施。特别对于金融机构普遍关心的监管合规问题,省高院从省级层面加强与财政、税务、金融监管等部门沟通协调,达成了统一共识。
6月6日,碑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社武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就贯彻省高院调研座谈会精神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提出抓好推进落实的三项措施。
一是切实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向全区金融机构讲清实施核销预查证明制度的重要性、必要性、便捷性,全面讲清法律和政策的支持,促进各家金融机构解除顾虑、广泛参与。
二是着力在发放《核销预查证明》数量上实现更大突破,立案、速裁、执行等部门要通力合作、严格把关,对金融纠纷案件可以适用核销预查证明制度的应发尽发、不留遗漏,同步抓实金融纠纷诉源治理调解工作站的指导、运用,形成金融纠纷从前端调解到末端核销的工作合力。
三是进一步坚定改革创新的信心,坚持能动司法、守正创新,只要有利于发展、有利于人民、有利于审判执行,敢于“摸着石头过河”,在法律框架内勇于作为、大胆尝试,努力创出更多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提质增效的好做法、好经验。
碑林法院将全面落实省、市法院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加压加劲推进金融纠纷不良债权核销预查证明制度试点工作圆满收官、取得实效,努力为全省法院提供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有益经验做法,以深化金融纠纷诉源治理助推碑林金融强区建设,为服务保障“六个碑林”高质量发展、做优“千亿级实力城区”贡献司法力量。
来源:碑林法院
作者:陈薪
编辑:赵佳欣
责编:马宁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