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4-06-06 19:43:13 阅读量:
6月6日,法治周末刊登了临潼区人民法院《以“法”之名 护“末”成长——西安市临潼区法院少年法庭工作侧记》。以下为正文内容。
原文内容
《法治周末》记者 卢伟
临潼法院 闫骏林
近年来,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切实做好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工作,认真开展涉及未成年人案件审理、犯罪预防、司法保护、法治教育等工作,用心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探索涉未成年人案件立体化工作机制
“柴法官,我要申请变更娃的抚养权到我的名下,娃他爸在娃幼儿园期间擅自把娃带着到宝鸡、汉中等地流浪,还利用孩子当犯罪工具连续多次实施盗窃,被公安机关依法传唤,这样下去孩子就毁了。”原告王某焦急地向法官哭诉道。
2022年7月5日,因胡某涉及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利用孩子当作犯罪工具,不利于抚养孩子,孩子的母亲王某将胡某起诉到法院要求变更抚养关系。临潼法院少年法庭承办法官柴亚桃发现原告取证困难,存在有些单位不配合情形,遂与临潼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无缝对接沟通,检察机关依法支持起诉。经过办案法官多方调查后,临潼区法院少年法庭按期依法开庭进行审理,临潼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出庭支持起诉,法院依法判决将孩子变更由王某抚养。
“在案件的办理过程中,临潼区法院少年法庭结合办案经验,探索建立从'特殊案情发现——全程跟踪回访——及时联合救助'的立体化工作机制,联合区检察院,临潼公安分局,区妇联,区关工委等多部门上门解决未成年权益保护问题,合力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临潼区法院少年法庭庭长张瑞松说。
督促离婚当事人担负对子女法定义务
“柴法官,我和李某过不下去了,我们夫妻感情不和,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及打闹,我要和他离婚。”今年4月18日,临潼法院少年法庭在办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时,原告张某说。
在调解过程中,张某坚决要求离婚,李某也同意解除婚姻关系,承办法官在对双方释法说理劝解无果后,向双方送达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告知书》告知双方妥善处理离婚事宜。即使要离婚,也要先妥善处理好孩子的抚养问题。抚养、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是为人父母的法定义务。随后,在家事审判庭,承办法官和孩子坐在一起拉家常,熟悉后耐心询问孩子愿意和谁一起生活的意见,在听取了孩子的意见后,法官积极引导双方就孩子抚养问题达成一致。
经过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孩子由母亲李某抚养,父亲张某支付抚养费,保证父亲探望孩子的权利等。
“下一步,临潼法院少年法庭将进一步拓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告知书》适用范围,督促涉及未成年的离婚案件当事人肩负起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保护的法定义务,用司法护航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张瑞松说。
全方位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能力
“柴法官,我家孩子小王上课期间被他同学小张推倒后牙齿磕到另一个同学小李头部,孩子门牙出血脱落,嘴唇也被撞裂了。”孩子母亲赵某在临潼法院少年法庭伤心地说道“现在孩子的牙折断并伤及牙根牙龈,后续需要安装义齿修复该咋办?”
了解案件情况后,柴亚桃发现这是一起校园侵权纠纷,考虑到小张、小李是小王的同班同学,也都是未成年人,遂联系他们的家长到法庭协商处理。
同时,柴亚桃联系到了学校负责人,“孩子受伤事件系发生在课堂之上,学校作为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亦应承当相应的侵权责任”。
随后,在协商后因未达成一致意见,法院结合门诊病历及司法鉴定意见书等证据材料作出判决,判决后双方都服判,表示不上诉。
“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了赔偿款,娃后续治疗费也有了着落,你真是个好法官,为你点赞。”原告说。事后,柴亚桃还前往该寄宿制学校为全校师生开展了法治进校园普法活动。
临潼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卢光武表示,该院将全方位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能力水平,依法促进少年儿童全面健康成长,及时有效化解各类涉校纠纷,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增强未成年人法治观念,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更优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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