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我在诉”家事审判篇之五 :南郑法院发出首份《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卡》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4-04-22 18:43:38 阅读量:

 

4月17日,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向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当事人发出全市首份《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卡》。这是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后,南郑法院发出的首份《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卡》,切实将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关爱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落实到了执法办案中。

 

案情回顾:吕某与童某系再婚家庭,婚后育有一子小吕,后因婆媳关系引发矛盾导致夫妻感情不睦,双方多次协商离婚,因小吕的抚养问题争吵不断,吕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案件调解过程中,童某在没有预先征求法庭同意的情况下,干扰初中生小吕正常上学,强行请假将小吕带来法庭,在法庭外与吕某发生争吵,双方及亲友均要求与小吕当面对质,使小吕遭受亲情的胁迫。承办法官叶青得知情况后,第一时间安抚了小吕的情绪并了解其内心真实想法,引导小吕以乐观积极的心态,安排好自己紧张有序的学习生活。同时站在“子女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并严肃指出童某行为的不当之处,根据案件情况向双方当事人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通过向双方送达《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卡》,提示双方要做合格家长,督促双方秉持着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即使解除婚姻关系也应当关注孩子心理健康和情感需求,最大限度避免离婚对其产生的不利影响。通过法官逐条解析和耐心引导,双方均认识到行为的错误,童某尤其悔恨,并承诺日后会妥善处理感情问题,避免对孩子的影响,确保孩子健康成长。

 

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是最高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指导意见。《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卡》的发出,有利于进一步引导离婚案件当事人提升责任意识,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以保障成年子女健康成长为目的,妥善处理抚养、探望、财产等相关事宜。

下一步,南郑法院将继续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坚持能动司法理念,结合家事心理疏导机制、判后回访制度以及家庭教育指导令,深入推进“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不断延伸家事审判司法服务,全面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切实以司法力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推动社会形成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编辑:许沥心

责编:翟力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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