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4-01-30 10:43:43 阅读量:
“我本来以为这是场拉锯战,一直发愁我儿的医药费咋办,没想到这才20天就拿到了第一笔钱,都不知道该说什么来感谢您对我们的帮助……”1月29日早上,为了感谢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民四庭法官门延伟的高效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当事人的父亲早早来到法院,送来一面印有“执法公正廉洁 维护合法权益”的锦旗,不善表达的当事人父亲用自己的方式述说着对法官的感谢和认可。
原告小李在工作期间正常搬装汽车配件,不料被工友驾驶的叉车压到了左脚,随即小李被紧急送往医院进行治疗。事故发生后,小李未能就赔偿问题与公司达成一致,遂起诉至法院。
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小李对责任人认识不明确,在起诉时弄错被告,这种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可以裁定驳回起诉。但是门延伟法官考虑到小李的身体状况急需治疗,本着“心系群众”之心,为了妥善处理小李的困境,也防止新的案件衍生,门延伟法官耐心询问情况,加以释明引导,帮助小李追加适格被告。
门延伟法官第一时间与追加被告取得联系并组织调解,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在第三次调解中,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赔偿小李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费、营养费、交通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84000元,具体分4期给付。被告为了表示诚意,当庭支付了第一笔赔偿金。
年关将近,长安区法院将继续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调解力度,在办案过程中始终践行司法为民的工作宗旨,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用高效便捷的方式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真正做到排民忧、解民难、暖民心,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速度和温度。
编辑:郑黎波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