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行动、两措施”】西安碑林法院:一案结多案止 实质解纷暖民心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4-01-29 20:10:13 阅读量:

诉源治理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也是人民法院参与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的重要方式。近日,西安碑林法院民三庭刘曼法官审理了一起因欠薪引发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通过一案的审理成功化解了企业与劳动者之间因劳动争议、侵权纠纷及执行问题等多元矛盾,并且实现审执结合,当场履行到位,以最快速度解决问题,案结事了,切实保障了企业与劳动者的权益,实现了“双赢”。

基本案情:本案被告曾为原告公司职工,双方于2023年9月解除劳动关系,因存在薪资争议,被告通过工作便利将原告公司所有的一辆营运车辆私下开走拒不归还。原告为此诉至我院,要求被告返还车辆并赔付营运损失。经过本案庭前调解,法官发掘本案中根源问题在于被告离职时原告并未结清工资,双方对薪资核算存在争议,被告一气之下将其在单位使用的营运车辆开走,导致本案诉讼。被告称关于欠薪问题其正在申请劳动仲裁。

为了实质上化解原、被告双方之间的矛盾纠纷,刘曼法官对双方进行背对背调解,本着公平公正及从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实质问题的角度,向双方释法明理。对于被告私自开走原告营运车辆的行为,法官向被告进行了释法说理及批评教育,告知被告进行维权需通过合法方式,私自开走原告车辆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使自身从讨薪维权者变成了侵占他人财物的违法者。同时也警示原告,用人单位应积极妥善解决劳动者薪资问题,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利,切勿采取对抗冷漠消极方式激化矛盾。原、被告双方经过法官法理相融的耐心疏导,都意识到了自身的错误,均表示愿意在本案中一并解决双方之间的矛盾纠纷。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立即归还原告车辆,原告在本案中的营运损失与原告欠付被告的薪资相互冲抵,双方之间再无纠纷。

 

在达成和解方案后,双方协商交车事宜时又出现了新的问题,因被告将车辆开走时尚有违章未处理,双方对于交车地点及核销违章等具体履行问题互不信任争执不下,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承办法官为了维系来之不易的调解方案,也为了一揽子解决双方之间所有纠纷,主动提出由法院出面,在法院工作人员见证下双方同时至相关部门核销违章并当场交还车辆。这一提议瞬间打破了双方顾虑,双方均表示愿意配合当场履行,并当庭签署了调解协议。第二日,刘曼办案团队成员霍晓川便冒着严寒与原告一同奔赴鄠邑区交警支队等相关部门,在法院工作人员全程协调见证下,被告当场缴纳罚款处理完违章并交还车辆,原告当场验车并接收车辆,交接工作顺利完成。至此,双方之间的多起纷争圆满化解,实现审执结并当场履行完毕。事后,当事人送来锦旗,对法院高效便民、司法为民的工作作风表示肯定,对法官为民解忧、俯下身子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态度大大点赞。

 

念民之所忧,行民之所盼。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就是我们基层法院及基层法官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在面对纷繁复杂的纠纷和矛盾时,不能拘泥于形式和表面工作,要真正俯下身子,深入群众,厘清矛盾纠纷发生的根源,从源头上化解矛盾,以根本解决问题、实质性解纷为目标,充分发挥人民法院“抓前段、治未病”的审判职能,积极推进“立审执”一体化联动工作机制新模式,全面推进诉源治理工作走深走实。


编辑:刘一笑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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