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中院督导长安法院常态化扫黑除恶及刑事案件质量提升工作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4-01-29 14:54:45 阅读量:

 

1月24日上午,西安中院扫黑办主任、审委会专委张曼慧一行来到长安区人民法院,对长安区法院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和刑事案件质量进行督导并开展座谈交流。长安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浩,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国栋,党组成员、副院长史丽妮以及刑事审判庭全体干警参加座谈。

 

会上,史丽妮向督导组汇报了长安区法院2023年度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督导组从2023年发改案件中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刑事案件,逐案进行分析,就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审理程序、证据采纳、文书制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反馈与指导,并提出了整改建议。

张曼慧指出,案件质量督导工作是更新刑事审判理念,获取先进工作经验的重要途径,也是加强上下级法院沟通交流,统一裁判尺度的有效方式。针对下一步刑事审判工作,张曼慧提出以下四点建议:一要牢固树立“刑事案件无小事”的理念,提升责任意识;二要常态化抓牢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杜绝“小胜即满”思想;三要加强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同时深入挖掘内部潜力,整合审判资源;四要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深化刑事案件办理,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切实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

督导组还重点查看了长安区法院日常工作开展、黑恶案件办理、司法建议制发、线索核查等方面工作台账,对长安区法院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希望长安区法院再接再厉,在成功审理三起黑社会案件的基础上,总结经验,进一步提升涉黑恶及普通刑事案件的审理质效。

王浩表示,督导组反馈的问题中肯全面,长安区法院将以本次督导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各项审判管理要求,重视总结审判经验,提升办案人员的业务能力,增强案件质量意识、规范意识、责任意识,同时汲取教训,补齐短板,改进不足,全面提升刑事案件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编辑:郑黎波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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