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法院:法官巧执行 一案解二忧

来源: 时间:2023-06-20 15:06:59 阅读量:

 

“法官帮我要回了拖欠一年多的工资,不仅使我摘掉了“老赖”的帽子,而且还剩了五千多元可以用来办置年货过个舒心年,真的很感谢你们!”被执行人郭大刚在勉县法院紧紧拉着法官的手,激动不已。

被执行人郭大刚因一起交通事故被法院判处赔偿。因赔偿数额较大,经东拼西凑仍未全部解决。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多方查控,小郭确实没有可供执行财产。

申请人生活困难,案子一时陷于僵局,法官也为此焦虑。执行法官再次通知郭大刚到庭督促其履行。郭称自己也是上有老下有小,到处打工挣钱养家糊口,有空还跑运输挣钱,至今老板拖欠上万元的运费没有付。

郭大刚随口的抱怨,引起了法官的警觉。听到这里,执行法官当即问其被拖欠工资的详情,如果属实可以依法追讨。郭大刚对此半信半疑。于是法官向其普及法律知识,根据法律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案外人享有到期债权的,法院可以依申请向案外债务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通知。如果案外债务人拒不履行,法院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听到这里,郭大刚立即回家取来老板钱某拖欠其运费的票据,并写了书面申请。法官马上向案外人钱某打电话,讲明案情并向其释明执行到期债权的法律规定,希望予以配合,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钱某听后,表示拖欠运费属实,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当天下午,钱某和郭大刚一起来法院交纳了执行款并结清了拖欠小郭的全部工资。

法官的用心,让申请人的权益得到及时保障,也依法为被执行人讨回了拖欠的工资。(人物为化名)


作者:刘波

编辑:刘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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