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法院高效调解化解两段纠纷

来源: 时间:2023-06-15 15:24:41 阅读量:

近日,城固县人民法院民二庭调解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成功化解两段纠纷,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助力优化城固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1年5月,马某作为承租人与徐某作为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徐某将位于城固县城某房屋出租并交付于马某用于经营酒店、洗浴场所使用。双方就租期租金事项进行了约定。当日,徐某就将所出租房屋交付给马某使用,马某并未按合同约定将第一年租金支付给徐某,而是给徐某出具了一张欠条,承诺于2021年12月31日前付清租金。2022年2月,徐某诉至法院,要求马某向其支付40万元房屋租金及违约金。案件受理后,马某于同年4月向徐某支付了10万元租赁费,经双方确认,第一年租期截止2022年9月30日届满。后法院作出判决:限马某于判决书生效后15日内向徐某支付剩余房屋租赁费及逾期付款违约金30万元。该判决生效后,徐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已执行金额7万余元。

2022年6月,马某收到卫健局行政执法文件,以租赁房屋三楼男浴池未经住建部门审批存在安全隐患、无法出具楼面承重安全证明为由,责令其立即停止该水池的使用并拆除。并于当月28日进行了封条查封,致使马某经营受阻,马某于2022年7月诉至法院,要求徐某履行合同约定,确保房屋能正常营业并赔偿停业期损失费。审理过程中,徐某又提起反诉,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并判决马某腾房交回房屋,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

民二庭承办法官在受理此案后,认真查看案卷材料,积极开展调解工作,通过微信和电话多次与双方沟通。组织调解时,双方都各执一词,争议较大。考虑到因各方面客观因素影响,近两年经济情况也不容乐观,为节约诉讼成本、减少企业经济压力、提高审判效力,也让当事人尽快走出这场纠纷,法官从双方的立场和难处出发,耐心引导,本着相互理解、共同解决问题的原则,庭审后经过多次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沟通,双方终于达成合意,徐某放弃之前的违约金,双方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马某也在调解当天就将拖欠的租赁费兑付给了徐某。此案的解决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化解了双方的矛盾纠纷,为这场纠纷画上句号。

近年来,城固法院坚持公正司法,以满足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为出发点,结合工作实际,创新调解模式,节约司法资源,促进民商事审判提质增效,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作者:刘娜、祁娆

编辑:樊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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