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汉滨区司法局:复议+调解,为民促和谐

来源: 时间:2023-05-10 16:21:24 阅读量:

 

“太感谢你们了,是你们不厌其烦的做工作,让我受伤的事情得到了实质性的化解!”行政复议申请人柯某连声道谢,并主动撤回了此前的复议申请。

近日,柯某因不服不予认定工伤决定向安康市汉滨区司法局申请复议,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后,安康市汉滨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工作人员通过研判案件,针对案件的争议焦点前往事故发生地进行调查,发现案情较为复杂。为了从源头上解决纠纷,复议人员着眼案件起因和申请人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症结,本着“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目的,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联合区人社局、瀛湖司法所,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办案人员秉持客观公正立场,从法、理、情多个维度帮助双方找到“最优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

行政复议改革实施以来,区司法局坚持“复议为民”的工作宗旨,充分发挥“便民、高效、方式灵活、不收费用”的制度优势,在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提高办案效能上下功夫,确保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中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实行“复议+调解”,积极当好“和事佬”,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下一步,区司法局将继续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行政复议案件,切实发挥好行政复议解群众难题、护百姓权益、止行政纠纷、促社会和谐的法治服务保障作用。


作者:卢叶 邓妙

编辑:郑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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