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5-02 11:36:57 阅读量:
4月29日上午,下寨镇扶贫对象核实及数据清洗工作再推进会在镇机关会议室隆重召开,镇机关全体干部、辖区各村村委会同志参与了会议。
会议分为三项议程。
一是安排扶贫对象核实及数据清洗工作。
徐镇长要求:1.做好贫困户的识别工作,指出低保户、五保户、2014年以来贫困人口中的返贫人口都要纳入范围。2.确定贫困人员的法定赡养人。3.严格按照九条红线剔除不合要求的户:买了商品房的要坚决剔除;房屋装修豪华且没有因病致贫因素;有大型农用机械;人户分离两年以上且无法联系;家中有人担任村支书、村主任;子女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私企负责人。4.符合要求而未被纳入贫困户的,要新增为贫困户。
徐镇长指出,扶贫对象核实及数据清洗工作分为如下几个步骤:1、入户核查;2、村组民主评议;3、现场表决;4、签字按手印;5、大红字公示七天。其中评议、表决、签字与按手印环节要有影像资料。
徐镇长强调:异地搬迁条件严格,只有房屋不宜居住、搬离可以致富且完全自愿的情况下才能实施异地搬迁,决不能为了完成异地搬迁的任务而强行实施异地搬迁。
二是强调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追究。
纪委王书记讲述了近日咸阳、韩城等地通报的扶贫违纪处理事件,并根据《大荔县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一步重申了脱贫工作纪律,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严禁在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中搞变通、做选择、打折扣,或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2.严禁在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识别、精准退出中,不严不实,敷衍了事,核查工作失真失实,报送材料弄虚作假。
3.严禁违反脱贫资金管理使用规定,或在工作中脱离基层实际、违背群众意愿作决策、定项目。
4.严禁违反贫困户退出程序,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
5.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贪污、拖欠、冒领各类脱贫物资或项目资金。
6.严禁利用职权收受礼品礼金、索要财物,违规收取费用,侵害群众利益。
7.严禁在脱贫攻坚工作任务落实中擅离职守、推诿扯皮、工作不实、作风飘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
8.严禁借脱贫工作之名吃喝玩乐,挥霍浪费,贪图享受,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
三是领导再强调,吹响新号角。
下寨镇张镇长强调:一定要把脱贫工作当做“一号工程”,脱贫攻坚工作,事关贫困群众的生活改善,事关党委政府的公信力,事关下寨镇的和谐稳定,一定要做实、办好。工作中要注意留工作痕迹,签字务必要留影像资料。
下寨镇张书记指出:扶贫要注重“结果合理”,更要注重“程序有效”,没有有效的程序,就不可能有合理的结果。在扶贫攻坚中,一定要严格按照中省市县乡的要求落实,决不能得过且过,有半点马虎,一定要按照程序,高效完成好我镇的脱贫工作,坚决打赢这场脱贫“攻坚战”。
会后,各包村干部及各村村委会同志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严格遵守《大荔县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认真落实会议精神,积极投身到脱贫攻坚工作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