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了7年排污费后终于发现企业违法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3-25 12:30:41 阅读量:

 华阴市环保局对违法拌合站监管形同虚设

 

“污染大,没环保手续还能生产七八年。在华阴市像这样涉嫌环境违法的搅拌站都有几家子,老厂的关不掉,新厂又来了,照样没手续。这背后还不知道有啥交易呢!……”3月12日,一读者向本报反映华阴市对环境违法企业监管不力的问题。举报人的话语令人深思,直指华阴市环保部门的假监管,真“保护” 。

当日下午,记者在华阴市很容易找到了举报人反映的四家企业。

(远通拌合站处罚决定书)

现场

老厂设施简陋,原料露天堆放,污水横流

新厂或已建成,或正在建设中

在华阴市岳庙办北站村西北角,这里是华阴市远通土方工程有限公司所在地(以下简称远通拌合站),这里一派繁忙景象,大罐车进进出出,卷起阵阵沙尘。厂内设施简陋,原料露天堆放,堆放的高度,有的还超过围墙。据附近村民讲,这个搅拌用的地都是2010年租的集体土地,还有部分是耕地,当年都建成投产了,生意一直都比较好,有时扬尘很大,噪音也大,路过时都得憋着气,要一路小跑。

在华阴市罗敷镇政府往东约2公里处,有一个厂区门口嵌着“混凝土拌合站”几个大字,周围群众称其为“五里拌合站”(谐音)。这里设施更显陈旧和简陋,没有料棚,原料也是露天堆放,裸露在外,门口还污水横流。据附近村民讲,这个拌合站也有好几年了,生意不太好,但只要有活,立刻就生产,哪怕晚上,都能把活做出来。

另两个是新建搅拌站,一个在罗敷镇横上村村口,这个已经建成。另一个在梦塬镇严城村,这个还正在建设中,搅拌塔已经拔地而起。

环保局开发股:远通正办环评,其他都没办

拌合站在生产过程中扬起的粉尘主要是水泥、矿粉和粉煤灰,对人身体危害大。按规定都应该取得环保部门的环评许可。3月13日上午,在华阴市环保局开发科,一位蔡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除远通拌合站正在办环评手续,手续也没验收外,其他三家都没有办环评。

细看远通拌合站的《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表》,其编制日期是2016年12月。与其开始投产时间相比已过7个年头。而至今未验收,但仍然在生产。

(已经生产8年的远通拌合站)

环保监察大队:我只能说那么多

新环保法实施已经2年多了,对“未批先建”的项目应当是适用新环保法的处罚措施。不再适用环评法第31条的规定。对此,华阴市环境监察大队又是如何执行的?张队长安排姚副队长接受了记者采访。

看完记者证件后,姚副队长正告记者:“不许录音,否者拒绝采访。”

针对远通拌合站监管情况,姚副队长说:“那去年已经查处了。”

记者:查处了为何还在生产?

姚副队长:我只能说那么多。

记者:具体如何查处的?

记者:远通是什么时间建成投产的?

姚副队长极不耐烦,说话像甩砖头。记者请求查看监管方面的资料,遭拒绝。

(位于梦塬镇严城村的新建拌合站,搅拌塔已建成)

老板:每年都交3000元排污费

经环保局王副局长协调后,监察大对叫来了远通企业老板,雷老板告诉记者,自2010年建厂投产以来每年交了3000元的排污费,以前没要求办环评,办环评是去年才要求的,去年还进行了处罚。

一份2016年11月23日《华阴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显示,环保局于2016年11月1日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处罚是停止生产和罚款2万元。

从2010年建成并投产至2016年11月,已有7个年头,收了7年的排污费后,华阴市环保局终于发现该企业是未批先建和未验先投。这简直是莫大的讽刺,不仅如此,就是在发现企业违法并查处后,除了罚了点钱之外,企业照例违法生产。这样的监管置新环保法于何地?

(罗敷镇政府往东2公里左右的拌合站,已生产多年)

背景

违法企业很“坚挺”,局长与大队长任职时间很长

环保已经上升到基本国策,新环保法也被称之为 “有牙齿的环保法”。据一知情人士说:“像华阴市这几家明目张胆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的拌合站,没点硬关系,根本都不行,早就关停了,甚至还要拘人。远通拌合站2010年建成并投产,华阴市环保局局长左晓华在这个拌合站建设前就是这个局的局长。而环境监察大队的大队长张帅炜在这个职位上的时间也比较长。”

(罗敷镇横上村村口已经建成的拌合站)

新环保法第六十条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

3月17日,华阴市政府外宣办一同志转达华阴市环保局对违法企业的态度时说:“该关的关,该拆的拆,该拘的拘”。但截至目前,未批先建厂房设施依然立在那里,远通拌合站的生产一切照旧。

来源:大河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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