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登记黄金佳集资案参与人信息 早登记早清退

来源:华商报 时间:2016-11-30 14:00:30 阅读量:

为进一步核查确认黄金佳案件集资参与人投资信息,依法加快完成核查确认登记工作,尽早实现资金清退目的,依据处置非法集资相关法律法规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操作流程(试行)》之规定,现组织对黄金佳案件集资参与人投资情况进行核查确认登记。

此次核查确认登记时间安排为2016年11月28日起2017年2月28日止。在此期间,集资参与人在所辖各登记网点进行投资信息核查并经确认登记的,将纳入清退范围。

由于集资参与人个人原因,在此期间没有进行核查确认登记且未到登记网点进行情况说明的,将视同主动放弃登记权利,由此导致的后果由集资参与人个人承担。

为便于此次核查确认登记,黄金佳案件主办地廊坊市开发了《黄金佳案件集资参与人核查登记及资金清退系统》。

系统由各登记网点安排专人进行数据录入操作,集资参与人按相关要求,提供个人投资信息资料,并配合录入操作人员对录入的本人投资信息数据进行核对确认,签订《黄金佳案件集资参与人投资信息登记确认单》,确认单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晰。

在此,希望广大集资参与群众本着对个人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配合登记网点做好数据核查确认登记工作。登记过程中,如有发现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蒙骗登记的,由公安部门依法惩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登记现场无理取闹,扰乱登记秩序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由公安机关打击惩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安排如下。

1.时间安排:2016年11月28日至2017年2月28日。

2.登记网点:榆阳区长城北路和平酒店后院“处非办”210室。

3.集资参与人需要提交的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投资合同(协议)原件、复印件;

(3)投入资金材料(收据、pos机小票、银行对账单)原件、复印件;

(4)已受偿资金本息材料(银行对账单)原件、复印件。

咨询电话:0912—3530-540

榆阳区处非办

2016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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