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三秦网 时间:2016-07-21 15:39:00 阅读量:
2016年7月4日13时10分,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指挥中心“110”接到群众哈某平报警称,安康中心城区东正街有人持刀伤人;13时11分,接警员指令东城派出所、东城治安平台民警立即赶赴案发现场进行处置;13时17分,民警赶到现场将犯罪嫌疑人控制并带到派出所审查,伤者被送往医院救治。
此案发生后,一个名为“只是想见你1018”的百度贴吧账号,发布了一则名为《一妇女将一男孩砍伤,现场惨烈》的信息,称“今天上午12点30分左右东关,一中年妇女用菜刀把一个过路的小孩胳膊,头身上砍伤,胳膊只连着皮。110到达现场1点25分,为什么这么长时间才赶到。”这条消息一经发布,立刻引起众多网民关注和热议,并迅速被100余家网站及社交平台关注、转载和质疑。
据调查,当日15时18分,网民米某(女,32岁)微信朋友圈看到东关一妇女将一男孩砍伤的消息后,在未经核实发案时间、出警时间真相的情况下,用百度账号“只是想见你1018”在百度安康贴吧发布不实言论,引发不明真相网民围观与转载。随后,网名为“SYK19890804257”的罗某和网民“东关社会老小伙”的来某也分别发布标题为《希望市局给予老百姓一个说法》和《警察叔叔,希望你们能保护我,谢谢》的不实之帖,引起了更多不明真相网民的围观和一些媒体的转载。
经过大量调查证实,米某、罗某、来某等人所发布的与此案相关信息严重失实。并且,米某、罗某、来某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法律规定,汉滨公安机关对违法嫌疑人米某予以行政拘留五日处罚;对罗某、来某二人进行批评教育。 (记者吴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