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部网 时间:2016-07-05 14:46:52 阅读量: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 记者 李晓鹏)谎称可以托关系为人安排工作,一男子骗取他人钱财。近日,咸阳渭城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46000元。
2007年夏天,男子黄涛(化名)到咸阳市渭城区一家小区当清洁工,工作期间,他认识所在小区住户张良(化名)。黄涛向张良谎称其表哥是一家公司经理,能为张良的儿媳妇安排工作。2008年3月开始,以安排工作需要打点和感谢为由,黄涛先后三次骗取张良及其亲属共计46000元。
渭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黄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能为他人安排工作为由,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构成诈骗罪。其多次实施诈骗行为,且曾因犯罪被判处刑罚,应予严惩。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因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予以退赔。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以诈骗罪判处黄涛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4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