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6-24 20:50:26 阅读量:
全面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来,洛南县法律援助中心紧密围绕“扎实学,认真做,强职能,惠民生,见成效,创佳绩”学教目标要求,坚持“基础在学,关键在做”,以学促做,以做践学,锤炼党性,服务群众,普惠民生,各项工作取得了优良成绩。
一是扎实开展群众便民服务窗口接待工作,做好群众“法律贴心人”。接待来电来访法律咨询群众1200余人次,解答法律询问3800余条,对咨询群众有疑比答,积极引导求助渠道,义务代写法律文书90余份,掌握并为党委政府反馈重大社情民意30余条,不断提升法律咨询接待水平。
二是进一步落实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措施,做好“援务公开”;以“省级规范化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单位”创建为载体,深入贯彻实施中央及省、市《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工作站点36个,做到“组织网络全覆盖”。对残疾人、军烈属、未成年人、家暴受害妇女、低保户、农民工六类人开设“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不再进行经济状况审查,做到“一证通”;对特殊情况的法律援助申请积极实行“预约受理、网上受理、登门受理”做到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制定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风险告知》、《服务承诺》、《服务措施》、《廉政监督》四十条。
三是深化核心职能,全力依法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做好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守护者”。简化申请门槛,扩大受援范围,半年来,共受理、指派、办理各类困难群众法律援助案件150件,受援群众180余人,办结法律援助案件120件,为25名刑事案件受援人提供及时有效刑事辩护,为民商事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1500余万元。
四是突出专业优势,全力协助化解重大信访纠纷案件,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减压阀”。积极主动介入县上关于拆迁补偿、交通事故、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等重大热点信访案件,妥善劝解稳控,精准释法说理,有效分流引导,通过及时提供援助服务,协助化解了“破烂王李某买卖案”、“黄龙岳某等百余名农民工追索劳务报酬案”、“吴某不服交警部门责任认定案”等一大批缠访闹访群访案件,有效协助化解重大信访案件25起150人次。
五是有效开展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学赶比超”活动,做好党员律师援助服务“带头人”。在党员法律援助队伍中组织开展“好辩护、好代理、好仲裁、好调解、好公证”案件质量评比活动,设立“党员律师服务岗”,以评比促质量提升。党员法律援助律师办理的《运输梅花鹿被判五年 法律援助无罪获释》、《百余农民工运费被拖欠 法律援助协助追讨千万元》被作为优秀典型案例报送参评,《打工患病20年挣扎在死亡边缘 法律援助50余农民工终获赔偿》入选“2016年陕西省十大优秀典型法律援助案列”,受到表彰奖励。
六是真学实做践行党性,忠诚奉献争做一流业绩。洛南县法律援助中心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载体和动力,充分发挥党员示范带头作用,全面开展机关规范化建设,积极创建省级规范化便民服务窗口单位,敬业爱岗,践行宗旨,无私奉献,连续被评为县、市各级“优秀法律服务单位”,被评为“全省规范化法律援助机构”、2016年上半年被评为“全省青少年维权示范岗”,有2人次被评为“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和“十佳法律援助先进个人。
(供稿人:洛南县法律援助中心 李军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