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华商头条-华商报 时间:2016-06-17 08:12:00 阅读量:
近日,华阴市岳庙街办岳东村的周女士来到西岳派出所户籍室补办身份证时,被民警识破,并依法对其处罚。
6月3日上午9时许,周女士来到西岳派出所,称其身份证丢了,需要补办身份证。民警接过她的户口簿将其身份证号码输到电脑里,发现电脑里的照片与本人面貌相差甚远,于是就询问她情况,周女士避而不答,只是催促民警赶紧给她办理身份证。民警意识到周女士的身份信息可能存在问题。
民警再次询问周女士情况,周女士坚称,电脑上的照片就是她,只是时间长了面貌变了。民警耐心地给她讲冒用他人信息办理身份证的危害和影响,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向她讲解,周女士才说出实情。
周女士称,2007年3月,她在深圳打工期间不慎将身份证遗失,而她所在的工厂工作繁忙,但她又急需身份证。因路途远、路费贵,周女士就让姐姐在老家用她的信息和姐姐的照片办理了身份证,然后邮寄到深圳并且使用了10年的时间,直到2016年5月身份证遗失,她到派出所补办身份证时被民警识破。
目前,西岳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对周氏姐妹二人处2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