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华商报 时间:2016-06-03 16:09:44 阅读量:
按法律规定,死亡赔偿金应综合受害人近亲属具体情况确定分配比例。近日,旬阳县一老汉想不通这个道理,独占儿子死亡赔偿款拒不支付儿媳及孙女。经法院判决确定支付金额后仍拒不执行,6月1日,被旬阳县检察院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批准逮捕。
旬阳县构元镇王河村村民任某今年65岁,儿子任利(化名)2012年与女子张芳(化名)结婚后,入赘到张家做了上门女婿,婚后便去往陕北神木县一工地上打工。不幸的是,2013年,任利在工地上出了安全事故,而这时妻子张芳才刚刚怀孕。
后来,死者父亲任某与包工队经过协商,对方一次性赔付任某等近亲属丧葬费、抚恤金、直系亲属供养金、未出生孩子抚养费、死亡补偿费等共计100万元。在领取死亡赔偿金后,任某除支付儿媳张芳住院分娩医疗费21500元外,却拒绝将其余款项进行分配。无奈之下,张芳只好带着女儿楠楠租房居住,再无其他生活来源。
2014年,张芳将任老汉上诉至旬阳县人民法院,要求分配任利死亡赔偿金。经县法院判决,任某应支付孙女楠楠、儿媳张芳其儿子的死亡赔偿金36万余元。判决生效后,任某不主动履行判决义务,张芳只好申请县法院强制执行。县法院立案执行后,任某对执行员的说服教育态度恶劣,既不履行判决义务,也拒不说出死亡赔偿金去向,最终被依法拘留15日。
拘留期满后,鉴于任某拒不执行判决的行为已涉嫌犯罪,被旬阳县法院移送至公安机关侦查,旬阳县公安局经立案侦查,决定对任某依法拘留并发出通缉令。任某拒不执行判决的行为已涉嫌犯罪,并被旬阳县法院移送至公安机关侦查,旬阳县公安局经立案侦查,决定对任某依法拘留并发出通缉令。今年5月20日,他在深圳探亲期间被公安机关上网追逃抓获归案。6月1日,任某被旬阳县检察院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批准逮捕。
据旬阳县法院该案法官介绍,死亡赔偿金是致害责任方对受害人近亲属因受害人死亡导致的生活来源的减少和丧失的补偿。其分配,应综合受害人近亲属的生活状况、与受害人生活紧密程度、对受害人经济依赖程度等因素确定分配比例,不能由某一位近亲属独占,“被执行人任某如果能够及时履行,可从轻判处,如果拒不履行,按法律规定将要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