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华商报 时间:2016-05-22 11:09:11 阅读量:
近日,华阴市卫峪管区张城村的石女士到华阴市公安局西岳派出所办理身份证,才发现原来她的身份信息竟被别人冒用。
近日,卫峪管区张城村村民石女士来到西岳派出所户籍室,称她办理残疾证和结婚证需要办理身份证。民警随即对她的身份信息网上查询,发现她已经办理过身份证,但石女士称她身体残疾,根本就没有办理过身份证。
于是民警立即对这一情况进行调查,发现有人冒用了石女士的身份信息。经调查,2008年2月,朱某和叔叔到华阴打工,在打工的过程中朱某将身份证丢失,叔叔就帮她从张城村石某父亲手中借了石某家的户口簿,随后朱某拿石女士家的户口簿办理了身份证,后常年在江苏常州一工厂打工。2012年6月25日朱某因结婚将户口迁至北社管区东联村并办理了身份证。
民警表示,户籍信息具有真实性和唯一性,朱某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办理身份证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西岳派出所依法对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朱某罚款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