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华商头条-华商报 时间:2016-05-18 14:46:54 阅读量:
帮好友张某从信用社贷了6万元后,一直要不回来钱,镇安男子褚某一怒之下,持砍刀将张某砍成重伤。钱没要到,褚某自己却已犯法……
26岁的褚某和28岁的张某都是镇安人,也都没有固定职业,两人关系不错。2015年1月,张某让褚某帮他从信用社贷6万元,褚某便借了两张身份证并作为担保人,从信用社贷款6万元后交给张某。
张某拿到6万元后,一年多来闭口不提还贷款的事儿,这边信用社却不停问两张身份证的主人及褚某催款。着急的褚某多次打电话要求张某还钱,张某非但不还钱,还对褚某恶语相向,这让褚某气愤不已。
5月3日中午,经多方打听,褚某得知张某在镇安县城一砂锅店,气愤的褚某带着一把砍刀去找张某,两人见面后张某依然拒绝还钱,一怒之下,褚某持刀朝张某手臂砍了两刀,张某躲闪之际,其中一刀砍在张某胸前,造成张某开放性肘损伤、手舟骨骨折、开放性胸前壁损伤。
近日,镇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受理此案。根据《刑法》第234条之规定,褚某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反观此案,褚某没有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去行使自己权利,不仅借款没有要回,反而触犯法律,真是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