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一男子酒后骑摩托出车祸死亡 四名酒友赔偿

来源:西部网 时间:2016-05-14 17:07:43 阅读量: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记者 杜鹏 吴瑞生)俗话说“酒逢知己千杯少”,可朋友间喝酒也要有个度,要不然就可能乐极生悲。最近渭南的赵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事情,与他一块喝酒的同事杨某,深夜骑摩托车追赶负气出走的妻子,不幸撞上电线杆后死亡。

赵先生说,“五一”小长假期间,他下班后邀请关系较好的杨某等四位同事,出去吃饭喝酒小聚。

赵先生:“我们刚开始吃饭的时候,开始喝,在KTV的时候,他(杨某)喝了,因为他不太会唱歌,他就光在那就跟喝闷酒一样,啤酒大概有三四瓶吧,他的酒量不是很大。”

赵先生说,当时他们在KTV要了两打啤酒,到第二天凌晨一点多玩尽兴后,他看见杨某喝的较多,就让司机将他送回租住处,谁知杨某不久后就发生了意外。

赵先生:“喝酒了和媳妇有点矛盾吵架,媳妇就跑出去了,他骑摩托车找媳妇的时候,就自己就碰到电线杆上了,摔倒了。”

杨某最终经抢效无效不幸死亡。经司法鉴定,杨某死亡原因与饮酒存在主要因果关系,杨某家属提出索赔。辖区派出所民警将当事各方叫到一起调解。

渭南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崇业路派出所民警郭武超:“这个协调的时候难度肯定大,(死者)你成人了,你自己控制不住,当时喝酒其他人也有责任。”

民警说,赵某等四人喝酒期间未善意劝阻,但也未逼迫杨某一定要喝酒,杨某饮酒过量导致在骑车过程中摔倒不治身亡,参与喝酒者均应承担一定责任;因死者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死亡应承担主要责任。民警建议一同喝酒的赵某等四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经再次调解,赵某等4名陪同饮酒者各赔偿杨某家属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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