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华商网 时间:2016-05-06 12:09:39 阅读量:
经开大队关于禁止大型货车驶入延安市区的通知
各位大型货车驾驶人:
为了降低延安市区交通压力,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问题,改善城市大气环境,给市民创造畅通舒适的生活环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陕西省实施办法》以及延安市委、市政府“2 1”三城联创工作目标,市政府于2015年5月13日发布了《关于对过境大型货车限制通行的通告》,但是一些货车驾驶人还是抱着侥幸心理违法进入市区,因此延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于2016年5月1日起对过境大型货车违法进入市区开展专项整治,对违法进入市区的大型货车将进行严厉处罚。望各位大型货车驾驶人同志能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按照市政府通告路线通行。
一、从5月起,延安交警支队将启用电子监控设备,对所有违法进入市区的大型货车进行抓拍,对于违法进入市区的大型货车一律按照《交安法》第90条之规定罚款200元、记3分。
二、运送绿色鲜活农产品、瓜果蔬菜等生活必需品以及运输建筑材料、货物等确需经过经开辖区进入市区的大型货车,应当于5月15日前在经开大队交管科进行报备,否则将一律按违反禁行规定予以处罚。
三、对需临时经过经开辖区进入市区的大型车辆,应在进入市区之日起三日内向经开大队交管科办理报备,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报备的,将一律按违反禁行规定予以处罚。
四、经开大队将成立机动巡逻组,24小时进行巡查,对违反禁行规定进入市区的大型车辆将严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