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两村民将318箱来历不明的烟花爆竹私存在家

来源:华商报 时间:2016-05-04 17:43:52 阅读量:

近日,汉台区铺镇2村民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4月30日10时许,公安汉台分局铺镇派出所在分局部署开展的“五一”节前安全大检查中,发现铺镇杨庵村6组村民李某,双庙村2组村民何某分别在自家住宅内储存大量烟花爆竹。经清点,两家存储的烟花爆竹分别为39箱和279箱,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据当事村民交待,这些烟花爆竹是他们从路边买的,对方开着集装箱式的汽车,拉着烟花爆竹流动售卖。为了赚取差价,他们购买了大量来历不明的烟花爆竹,再用三轮车拉到周边村里叫卖。没卖完的便囤积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住宅内,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对其家人和周边村民的安全构成了极大威胁。

目前,两名违法行为人已被行政拘留,涉案烟花爆竹被依法收缴。

相关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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