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用汉中一酒店用9台赌博机开设赌场 3男子获刑

来源:华商报 时间:2016-04-29 08:12:06 阅读量:

2014年,几名男子购买各类赌博机,租用汉台一家酒店开设赌场牟利。近日,这几人因开设赌场罪,被汉台区法院分别判处二年六个月至三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000元。

2014年10月13日,杨某(外逃)租赁汉台区一家酒店三楼利用游戏机开设赌场。2014年10月、11月,杨某雇佣被告人曹某、吴某、王某到赌场工作,由曹某、吴某担任赌场经理,负责赌场日常管理,王某负责抄录赌博机的上下分数据及赌博机的日常保养与维修。

2015年1月8日下午5时许,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在酒店三楼检查,现场查获赛鱼机2台、火麒麟捕鱼机1台、流星雨捕鱼机1台、鳄鱼公园捕鱼机1台、海龙王捕鱼机1台、单挑机2台、幸运大狮机1台,并将被告人曹某、王某和参赌人员抓获,以上电子游戏机均采取现金买分方式赌博。经汉中市公安局对查获的9台电子游戏机认定:具有押分退分赌博功能,均属赌博机。

汉台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曹某、吴某、王某明知游戏厅中的游戏机为赌博机,仍受雇参与赌场经营管理、技术支持,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指控三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故判决被告人曹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吴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王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汉台区法院 姜晓玲 偶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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