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华商报-今日铜川 时间:2016-04-22 11:13:34 阅读量:
已近耳顺之年的张某,并没有因为年纪增大,而戒掉自己小偷小摸的行为,因琐事被打当天,在前往医院看伤的同时,仍不忘偷走病房病人的3部手机。日前,张某被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5000元。
今年58岁的张某是铜川市印台区人,按理说作为一名退休工人,退休后就应该在家安享晚年,但张某不仅多次在西安火车站因偷窃财物被警方治安拘留,而且在返回铜川后仍不思悔改,在2015年7月不到一月时间里,先后进入印台区铝厂口食品厂家属楼、印台区工商银行、印台区妇幼保健院实施盗窃作案3起,而其中一起竟是因琐事被人打伤后,在铜川市妇幼保健院看伤时实施盗窃。
据张某自己供述,去年7月25日晚,他在印台区马路上因琐事和人发生口角被打,120救护车随后将其送往铜川妇幼保健院看伤,到医院后因伤情不重,医生上药后让其自行离开,但其一直在医院院内逗留到晚上11点多,看到病人都休息后溜进住院部病房,趁病人熟睡或外出上厕所之机,先后偷得3部手机后离开。而在其离开经过印台区武装部附近一个邮储银行门口时,想到白天在此办理银行卡挂失不成心中生气,从路边树坑里捡来一块石头,将银行门口的自动取款机屏幕砸坏后逃离。
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仅两小时后,张某在网吧上网时,被巡查民警发现形迹可疑,随即带回派出所询问,发现其身上还未及销赃的3部手机。经过审讯,张某交代了自己偷盗手机、砸毁自动取款机屏幕的犯罪事实,随后被警方刑拘并递交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印台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而其为泄私愤故意邮储银行自动取款机的行为,也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