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边对严查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再加码”

来源:定边县纪委 时间:2016-04-19 15:16:23 阅读量:

  夯实责任,坚决整治;聚焦重点、紧盯“群众身边”。近日,定边县纪委对严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安排,坚持狠抓责任落实、突出查处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多管齐下,努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狠抓责任落实,压力传导“全覆盖”。全面落实中省市纪委《关于深入纠正“四风”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意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乡镇、部门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持续强化监督检查、问责惩处,坚持“一案双查”,使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常态化。通过制定责任清单、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措施,形成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上下贯通、逐层负责的完整机制,切实把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压力传导“全覆盖”。

  突出查处重点,紧盯“群众身边”。聚焦“群众利益”,紧盯“农村村组、城镇社区、民生行业、基层部门”,在重点领域上,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认真落实《定边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办法》,严肃查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和惠农领域强占掠夺、贪污挪用等问题。在重点问题上,查处和纠正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钱款等突出问题;在干部履职行为上,严肃查处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甚至欺压群众的违纪行为。

  强化工作措施,处分问责“无缝对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受理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单独造册登记,实行台账管理,做到有信必核,有案必查;不断深化办案协作区、“上挂下派”制度,充分发挥反腐败协作合力,互通案件线索,整合办案资源,灵活运用交叉查案、联合查案等方式,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加强检查考核,对落实此项工作措施不到位、进展缓慢、停滞不前的,约谈党委、纪委负责人;对袒护包庇、瞒案不报的,既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截至目前,全县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案件19起,处分33人,收缴违纪资金19.9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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