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华商报 时间:2016-04-06 10:01:13 阅读量:
为积极推动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因私出入境证件办理服务和便利,公安部决定自2016年4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居住证制度的县级以上城市,实行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申请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的措施。
申请人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向居住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本证期限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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